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花溪酒店同心楼租赁权的竞租公告(第二次)
序号 |
名称 |
范围 |
地址 |
租赁起止时间 |
租赁用途 |
竞租基础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花溪酒店同心楼 |
花溪酒店同心楼餐厅、茶楼及房内设施设备、餐具。 |
盐亭县指南社区 |
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
仅用于餐饮服务,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
500000 |
50000 |
500 |
一、竞租标的概况及竞租基础价
二、竞租方式
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重大事项揭示
竞租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出租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租人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竞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出租人声明:不承担面积误差的责任、不承担装饰装修破损的责任、不确保设备用具的可使用性,以上情况不影响竞租标的的成交及成交价格。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本次竞租会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提交审查资料。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竞租活动。
1.意向竞租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身份时,在取得本次承租资格后需以本人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
2.意向竞租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时,竞租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所提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文件要求:
1.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餐饮服务经验证明。
3.餐饮服务实例证明。
4.意向竞租人认为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二)报名地址:盐亭国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采部。
六、竞租标的咨询、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者事先请与本公司联系或自行前往看样。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租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14:00时在盐亭国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
八、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一)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保证金,参与竞租会议时携带银行转账凭证。
账户: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26110120000021327。
(二)保证金的退还:
在确定竞租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竞租人无息退还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通过竞租人的缴纳账户原路径退回;对于中标的竞租人,将保证金转为本标的履约保证金。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交易或竞租资格的情况:
1.提供虚假材料:竞租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一旦被发现,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且取消竞租资格。
2.恶意串通:如果竞租人存在恶意串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竞租资格。
3.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竞租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出租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承租资格。
九、签订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根据竞租公告内所附的书面合同(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完成合同签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出租人取消其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租保证金数额的,竞租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13881152345、 0816-7226955。
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弥江路下段228号。
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14日
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范本,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租
赁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盐银鑫 号
出租人: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3MA62EM7W24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就盐亭县花溪酒店同心楼餐饮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概况
位于盐亭县云溪镇石龙大道知遇路1号(现状)花溪酒店所属的同心楼餐厅和附属茶楼及场地内设备设施(详见交付资产清单)。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壹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总额及支付期限
3.1租赁费用
出租经营权及房内固定资产租赁费用为: 。
3.2 租金支付时间:双方同意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3.3付款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至甲方账户(户名:盐亭银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6110120000021327),乙方持转账凭证在甲方开据正式租赁发票。
四、履约保证金
4.1 为确保出租用房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燃气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室内设施的维修、房屋维修杂费、门前五包创建迎检等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将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2合同期满,在乙方结清房租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且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时将相应资产交给乙方使用,由双方在“交付资产清单”附件中签字确认。
5.2 甲方以现有出租标的物(房屋现状)交付予乙方,乙方同意以出租用房的现状予以承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5.3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抵押、转让出租用房,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不得干预。
5.4 甲方对出租用房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检查、合理改建,且紧急情况下,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限制。
5.5 若乙方在使用期间因操作不当、故意破坏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租赁物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维修后无法满足安全使用标准或无法再次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易耗、易损物品除外)。
5.6 甲方具有对租赁物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合法使用运营权,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6.2 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 乙方使用出租用房期间,因出租房屋本身存在的外墙和屋面渗水、房屋本身结构变化需加固维修由甲方承担外,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修引起的渗水、使用不当引起的下水道堵塞、门窗损坏)均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保证将出租用房退还给甲方时能够正常使用。
6.4乙方必须遵守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乙方因违反前述规定造成事故的,除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6.5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使用该物业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燃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杂费、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创建迎检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租赁使用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6.6租赁期间,乙方如对出租用房及其装修设施和设备故意损毁,应负责对出租房屋修缮并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7 乙方保证标的物在使用期间需确保设施设备完整性,损坏照价补齐;其中碗、茶杯、餐盘等易损品损耗不超过3%,超过3%部份乙方照价补齐。
6.8乙方退还的出租用房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原来状态。
七、违约责任
7.1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2‰的违约金。
7.2 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如发现乙方擅自进行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搭建。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8.1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地震、水灾)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8.2因国家政策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
九、合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0.1 同心楼餐厅至花溪酒店客房连接观光电梯的电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另行结算。
10.2 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